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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後想想,這一似乎有點像是盛怒下寫出的抱怨文,所以不要太認真。(9/7)


今天我短代的班級有學生跌傷手肘。

她在保健室裡抽抽咽咽地說,在溜滑梯時被後面的人推了一下,撞倒鐵欄杆,手就受傷了。

坦白說,這個受傷的孩子本身就問題多多。課堂表現不佳,嘴又碎,總是會挑老師的語病(或是蓄意過度誇大老師說的話)來挑戰老師。作業考試沒訂正,下課仍舊自顧自地出去玩,完全無視我的規定,被點名了,才又低著頭,擺出一付「對不起,我知道錯了」的表情打混過去,但不久又故態復萌。她上課的配合度也很低,總是嚷嚷著「這不好玩,我不要玩」來回應每一個教學活動。

也因此,當她一手扶著手肘,一邊哭著對我說「老師我手好痛」的同時,我沒有絲毫的不捨,甚至有點煩,覺得她就是愛玩又愛哭。

「怎麼會跌倒,還不就是你跑來跑去!」我不僅沒安慰她,還當場嚴厲地訓斥她。

她哭的淅哩嘩啦,但我還是不想安撫她,也沒閒工夫去她究竟傷得多重(我正利用下課時間埋首拼命改作業)。心想反正就是小朋友玩一玩跌倒。所以後來就直接叫她去健康中心,讓護士阿姨當她的小天使。

後來護士阿姨請小朋友傳紙條上來給我,希望我下去看看,那時我才覺得她可能傷得不輕。但結果如何我也還不知道,不過應該是真的頗嚴重,因為我看到她整隻手都腫起來了,上面還有個鼓起來黑青色的包,感覺就像是有東西要裡面刺出來一樣,相當蠻怵目驚心。

即便我看到傷口時覺得有些恐怖,也知道不管任何人撞成這樣,一定都會痛不欲生,這我都知道,應有的關心還是會「很專業」地表現出來,但如果要我發自內心地去可憐她做不到,這就等同要不堪其擾的村民去為放羊的孩子難過一般,不近人情強人所難。

而這件事卻也讓我想到了一個與校園安全有關的問題。下課休息時間,學生在遊樂場發生意外,正在教室裡處理班務的老師需要負責嗎?

這問題很複雜。

如果老師需負責的話,那是否著老師在下課時也必須要抱著作業簿,雙手不斷地翻頁與批改,兩腳卻同時來回奔波於教室、走廊、操場、廁所、合作社…等所有班級學生會出沒的地方,以表示該師在注意小朋友的安全。

但若不用負責,卻又有點說不過去。畢竟好好的學生送到老師的手裡,卻負傷回家。家長的心裡也會不舒服。

忽然靈光一現,校園學生安全主要是由學務處及總務處來處理(但也是要行政處是有擔當才行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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